关于评选2025年度“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”的通知

    2025.03.03 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数:0

班级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作用,培树学生身边可学可信的先进典型,以榜样力量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坚定理想信念,增强道德情操,提高知识水平、社会责任和实践本领。现将我校2025年度“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”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、本科生,2024级新生原则上不列入评选。

二、评选指标

学院评选名额比例应向毕业年级学生倾斜我院共有5个名额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。
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、违纪行为

(三)学习认真刻苦,成绩优异,2023-2024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(全日制研究生应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或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),无不及格科目。具有创新创业能力,在学科、体艺、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。

(四)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组织参加学雷锋志愿者服务、扶贫支教、社会公益、志愿者服务等活动,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成绩突出。

(五)热爱集体,团结同学,表率作用强,群众威信高,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,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,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。

四、评选要求

(一)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层层选拔。研究确定一名专职辅导员负责此项工作,认真核实每名申报学生的相关材料,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。

(二)各学院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成立学院评审领导小组,规范评选程序,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,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确定候选人,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。

、上交材料

1附件2:我院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名单(电子版纸质版,统一命名为:附件2:XXX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名单

2附件3:我院青岛市名优秀大学生推荐表(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,电子版纸质版,统一命名为:附件3:XXX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表

3附件4:XXX获奖情况一览表(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,电子版)

4、获奖证明材料(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,电子版)

请参加评选的同学于202536周四)下午17:00之前上交电子版材料(发送电子版至:hymsc2023@126.com,每人一个压缩包,以申请的荣誉+专业班级姓名命名,例如: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+应化2202XXX)。纸质版材料2025年3月6日(周四)18:30-20:00上交至化学楼215(务必在上述时间段内上交相关材料,逾期不再收取),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两份

我院

2025年3月3日